今日公司隔壁巷子內的飲料店送來四杯飲料
而且還是【已付過帳】,就有同事說:【該不會是它們出新品,拿來給我們是喝吧?】
【我們公司倒是很常訂他們家的】
也有一方是猜測,該不會是A同事買來請我們喝的
【A同事人蠻好的,有時會請大家喝飲料】
結果...以上都是想太多,其實是客人訂的,但是都沒有留下任何資訊
那4杯飲料就擺到我們要下班....
實在等不了,也不知道該怎麼做,只好致電給店家,看他們有無要來回收
結果店家說:【那四杯就我們把它喝了,若是客人有來找我們要,他們再補做給客人】
【根本佛心店家啊!!】
我們當然不客氣的分贓啦,就在分贓的過程中
本人的肥手無意間揮到其中一杯飲品,活生生地看它在地上爆開
噴出葡萄柚果肉...也因此...其中一位同事沒有飲料喝啦...
PS.POKO已先拿了一杯,所以苦主不是我XDD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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